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翠屏书苑小区开发建设主体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怠于履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1 10:50 访问量:140 字体:【大中小】
翠屏书苑小区于2017年8月建成,由于开发建设主体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怠于履职,导致小区至今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为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推动翠屏书苑小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决定由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协助居民做好翠屏书苑小区首次登记资料收集、手续办理等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广大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31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查。联系电话:13551607877;邮箱947026254@qq.com。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9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