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要闻

即日起 泸州市将全面开展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 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 : 2023-04-20 17:28:58

4月19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泸州市将全面开展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集中整治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10日,针对有牌无证车辆、有证无牌车辆、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整治。其中,有牌无证车辆以警告为主,发放黄色违法告知单,并记录违法行为,要求在“五一”节前报考驾驶证。“五一”节后再次被查处,发放红色违法告知单,将采取扣车处理。

此外,除集中开展上牌办证外,公安交警还将查处“加装伞篷”“未正确佩戴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私自安装、不属于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发放的牌证予以拆除没收。值得注意的是,电动三轮车(有货箱)、电动四轮车不属于办理过渡期牌证车型,能否上牌请到车管所咨询。

针对有证无牌车辆

若相关上牌手续齐全,听从现场执勤交警安排进行下一步办理事项。符合条件的告知其携带相关资料到车管分所,即车管二分所、车管四分所办理正式号牌,“五一”节前申请办理正式号牌,“五一”节后再次被查处将采取扣车处理。若查询后属于不能办理正式号牌的,现场按规定程序为其办理过渡期号牌。

若因手续遗失无法补办,或明显不符合申请办理正式号牌的电动两轮车,现场按规定程序为其办理过渡期号牌。

上述情况均发放黄色违法告知单,并记录违法行为。

针对无牌无证车辆

按照“先办证,再上牌”原则,需尽快申请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在取得证件后,申请办理正式号牌(或过渡期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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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电动自行车的,符合申请正式号牌的请到车管分所办理,但因手续不全不具备办理正式号牌的,现场给予办理过渡期号牌。

上述两种情况将发放黄色违法告知单,并记录违法行为,“五一”节前需完成登记上牌,“五一”节后再次被查处将采取扣车处理。

记者 杨理(图据酒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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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渡期号牌”:

过渡期号牌为临时备案号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过渡期号牌办理时限为2023年8月31日前,逾期不再办理。

2023年9月1日起未办理正式号牌或过渡期号牌的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

悬挂过渡期号牌的电动两轮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车辆属性进行鉴定并依法处理。

申领过渡期号牌应现场办理申请书,申请备案。

过渡期号牌固定安装点:

一大队:江城岗亭;飞跃街邮政代办点

二大队:泸州长江大桥桥南岗亭;酒谷大道张坝西门岗亭

三大队:回龙湾岗亭;沱二桥科维岗亭

四大队:纳溪人民西路百梯岗亭;人民东路招呼站岗亭;蓝安大道上紫阳路口

编辑:陈俊宇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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