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四川中天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告
广区人社监处决字〔2025〕第16号
当事人(单位):四川中天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兵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东滨路北段336号地下室0单元-1层90铺
经查,四川中天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小平干部学院改扩建工程项目过程中,存在拖欠唐某勇、唐某等1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317620.00元的违法行为。
你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理:
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文书之日起5日内足额支付:唐某勇、唐某等1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317620.00元(大写:叁拾壹万柒仟陆佰贰拾元整)(详见附件)。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城北希望街2号
联系人:朱开见
联系电话:0826-2345533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9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