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 2020-05-08 10:51:18

川农函〔2019〕439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邮政分公司、邮储银行各市(州)分行: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共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四川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公司、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余联合 028-85505615,电子邮箱:31639749@qq.com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王锦 028-86166348,电子邮箱:657782509@qq.com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黄志勇 028-88619173,电子邮箱:274954692@qq.com

  附件: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

2019年6月18日

附件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共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现就推进四川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全省农民合作社行业信息通报机制

  农业农村厅发挥在政策指导、工作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向省邮政公司、省邮储银行通报有关行业政策信息、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示范创建情况,推荐农民合作社省级及以上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鼓励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农民合作社与省邮政公司、省邮储银行进行各类业务合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省邮政公司、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适时向农业农村厅通报各地农民合作社与邮政公司、邮储银行对接情况和推荐发展质量较高的农民合作社。

  二、开展惠农合作社系列服务

  省邮储银行将充分发挥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的资金、人才、市场和管理优势,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以下服务:

  (一)提供惠农合作社贷款

  1、产品要素

  (1)额度:采用自然人保证方式的,额度上限为50万元;采用政府平台保证金担保方式的,额度上限为500万元。

  (2)期限:期限最长为36个月。

  (3)还款方式:等额本息、阶段性等额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等灵活便利的还款方式。

  (4)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年化利率(含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8%;具体须结合担保方式进行差别化定价。

  (5)担保方式:可以贷款担保基金、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也可以自然人保证、抵质押、法人保证、政府平台担保等多种方式。

  (6)对于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可结合具体经营情况进一步给予一定产品要素上的灵活调整。

  2、业务流程

  (1)对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推荐的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执行优先受理、优先评审、优先安排信贷规模等特殊政策,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业务。

  (2)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的农民合作社客户群体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为客户提供储蓄、结算交易、农民合作社成员及实际控制人信用卡办理业务,提供理财、保险等综合金融配套服务,全面提升客户体验。

  (3)其他匹配优惠措施。优先支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具有帮扶带动作用的农民合作社,在贷款利率上给予更大优惠政策。

  (二)提供惠农合作社保险

  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的农民合作社客户群体提供一揽子专属保险服务,并给予一定费率优惠。

  1、推出农民合作社专属团体保险,由农民合作社投保,为农民合作社全体成员提供基础保险保障。

  2、推出农民合作社简易险家庭保险产品,由农民合作社成员以家庭为单位投保,为家庭成员提供全面保障。

  3、推出农民合作社简易险个人保险产品,由农民合作社成员个人投保,为成员个人提供个性化保险保障。

  4、推出农民合作社专属邮储银行农民合作社贷款借款人意外保险,由农民合作社成员个人投保,解决借款人因意外带来的还款风险。

  5、针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赠送定制的保险产品,助力精准扶贫。

  (三)开展农民合作社电子商务专项服务

  农业农村部门向邮政部门推荐一批经营规模大、产品质量优、运作行为好的农民合作社参与电子商务,合力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

  1、建立农民合作社农产品销售专区。在邮乐网、邮乐农品网首页上线“农品特卖专区”,积极开展“扶社助农”专项行动,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省级及以上示范社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具有帮扶带动作用的农民合作社,打造“网红”农产品,并按季节进行重点推介,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

  2、依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电子商务重点实验室、滞销农产品帮扶中心、名优农产品孵化中心三大平台,强化产研协同,多措并举推进农民合作社农产品进城、电商扶贫等工作。

  3、提供产品预订和资金预收服务。将农民合作社与邮乐购店建设管理相结合,将农民合作社成员发展成邮乐购店会员。对农民合作社的农资、消费品提供针对性宣传推荐,适时邀请农民合作社成员参加农资订货会、产品说明会,为邮乐购店会员提供产品预订和资金预收服务。

  (四)开展惠农合作社极速达

  充分利用邮政物流与电子商务网点多、渠道畅、运捷快、服务优的优势,依托邮政自主航空和冷链等干线网络针对农民合作社优质农产品和贫困县特色高端农产品,提供惠农合作社极速达服务。直接与农民合作社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制定运营保障方案,并充分利用邮政体系“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为农民合作社特色农产品提供从产业规划、品牌包装、产品销售到运递服务的全链路支持,共同打造特色农产品订单帮扶、产业扶贫新模式。符合项目入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将作为重点单位进行推进。

  (五)提供惠农易邮箱服务

  “惠农易邮箱”是标识明显、规格统一、性价比高、适用于农产品寄递的快递包裹服务。

  1、采取按箱计费方式。农民合作社客户在不同型号“标准箱”的最大限重内,装多少寄多少。“标准箱”共四个型号,尺寸规范和最大限重固定。

  2、定制针对性的专业化包装。在现行标准箱制作规范基础上,结合不同农产品保质期、外形尺寸、硬度、储存需求等特点,按照快递包裹农产品包装的规定,制定针对性外部包装和内部填充方案,确保全环节农产品寄递服务品质。

  (六)提供高质量运输渠道

  1、优化网络组织。积极配合农村、乡镇邮政网点的农产品运转,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对接,在寄递事业部所属地区优化运力,减少分拣经转次数,提供高质量运输渠道。

  2、增开定制邮路。结合农产品的规律,开通季节性邮路,配合属地邮政支局网点,保障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及时运出。

  3、优化寄递流程。根据农产品的特点,采取定制运输和集订分送等方式降低包裹破损概率,缩短包裹在途时间,提升客户体验。邮政收寄单位提前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民合作社沟通,确定农民合作社为集中收寄点,农户将农产品汇至农民合作社集中点收寄,邮政支局网点组织车辆定期到点揽收,送至县寄递事业部集中处理点,由寄递事业部负责外运。对于够量直发的路向,加开直达邮路,减少中转环节处理。

  三、对农民合作社开展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

  为进一步降低农民合作社融资成本,缓解贷款贵、融资难问题,各地应统筹整合涉农扶持资金,对农民合作社进行贷款贴息(含专合社法人、实际控制人和普通社员贷款)和保费补贴。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要在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率先推开。各试点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工程的通知》(川农函〔2019〕359号),用好用活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政策,创新贴息、贴保等补助方式。贷款贴息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80%,贷款贴息率每年不高于5%;农民合作社享受各级财政贴息资金不得超过其相应支付的利息,贷款贴息单户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保费补贴仅限于各级财政补贴范围以外的品种,农民合作社享受保费补贴比例不超过保险费的50%,保费补贴单户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农民合作社一年内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贴息及保费补贴,贴息及保费补贴对象资格审查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合作银行、金融、保险机构共同审核把关,每年兑现一次确定的贴息对象及金额在县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优化落实农民合作社扶持政策

  农业农村厅围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重点,加快探索构建政策体系,逐步深化省邮政公司、省邮储银行战略合作,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指导、示范创建、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农业农村厅将优化落实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扶持,转变扶持方式,创新支持方向,将各市(州)、各县(市、区)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成果作为项目资金分配依据,对发展质量较高的农民合作社予以优先支持。

  五、加强组织保障

  农业农村厅和省邮政公司、省邮储银行共同建立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协调小组,强化情况沟通和信息交流,推进工作进展,各方负责同志为协调小组组长。省邮政公司、省邮储银行成立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为方案具体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邮政公司、邮储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合作对接,努力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优质、优惠、便捷、有效的现代农业服务,系统总结各地做法和模式,大力宣传引导,营造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并将工作推进情况按季度分别上报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公司和省邮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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